【用法提示】 1、高纯海水晶是不宜直接加入已有活水鲜产品的水溶液中,应先溶于淡水中,一个半小时后加入水鲜产品最为适宜。 2、本产品如有结块,潮解现象,不影响使用性能。 3、使用比例,与天然海水有效成分相近,以100kg淡水计量,如养花蟹、石斑鱼需用本品3.1kg,暂养龙虾为3.4kg,竹节虾2.8kg其他海鲜产品,根据需要海水浓度含量作适当调整。 4、一般暂养的海鲜,需24-36小时换水一次,如养殖密度较大,换水时间可做适当调整。 5、用于回游淡水产品繁殖的人工海水,应根据繁殖技术要求配置使用。 |